陈敏如、彭少平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626

陈敏如、彭少平

国有


万全镇谷垟村谷垟东路15
















公告单位: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