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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小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公告日期:2020年 9 月4 日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委托,就平阳县小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编号: MJCG20082003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具有贮存场地证明; 3、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处置去向协议; 4、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协议; 5、供应商具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 9月 4日至2020年 9月 14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500/份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16日上午09:3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9月 16日上午09:30 九、磋商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十、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贮存场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危险废物处置去向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危险废物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磋商现场防护措施: 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采购活动现场人员健康码等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隔空就座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现场所有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磋商小组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场地将安排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磋商之前,对该场地进行消毒;磋商小组人员须佩戴口罩,持有浙江省健康码绿色码且体温不超过37.3度,否则将谢绝其参加本次磋商;磋商时要求磋商小组人员隔空就座;磋商结束后,现场人员分散离场,不要在磋商现场逗留。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传真:0577-63639288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9885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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