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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0-8238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0-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昆阳镇城东KYCD-13地块控规修改(D18-1、D18-2、D18-3、D18-4、D19-1、D19-2地块)(草案)公示

  一、项目背景

  昆阳镇城东新区位于昆阳镇东北部,属于平阳县中心城区“两轴四片”建设范围。为优化城东新区城市结构和用地功能,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平阳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0年11月委托我院结合城市设计理念,编制《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该规划编制范围9.25平方公里,在整体设计过程中虽已尽可能考虑现实情况和工程实施条件,但由于市场经济不确定性,或将导致规划构思与实际建设之间的偏差。因此为增加规划弹性,减少规划频繁调整的诱因,并使得规划更切合实际、更机动的服务于城市建设工作,因此在原《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基础上,城东新区指挥部于2017年03月委托我院编制《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控规”)。该项目于2017年09月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文号:平政发【2017】212号),现已成为KYCD-13地块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目前随着城东新区进一步发展建设,为满足实际建设需求,更科学地组织后续建设工作,满足城东新区整体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需要对KYCD-13控规单元中局部地块进行修改。

  二、 修改地块位置及规划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D18-1、D18-2、D18-3、D18-4、D19-1、D19-2地块。规划范围由横阳路、经六路、万联路围合而成,总用地面积为11.02公顷。

三、修改内容

(一)    用地性质修改

原控规中D18-1、D18-4地块为商住用地(R/B),两地块中间设置一条12米支路二号路,作为地块出入口通道。本次修改为提高中轴线广场连续性,避免机动车交通对中轴线广场的干扰,将二号路(中轴线广场以西路段)取消,合并D18-1、D18-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B/R),且规定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应小于35%,临近中轴线广场沿线商业建筑限高为80米,且居住建筑限高为80米。为满足行人进出中心绿轴广场,规划于该地块中部预留一条7米宽人行通道空间。

(二)    控制性指标修改

原控规中规定D18-1、D18-41地块采用高层控制性指标,檐口限高为60米。本次修改结合《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修订)》及实际建设需求,重新确定地块控制性指标。

5-1  修改前后(地块)控制性指标对比表

地块

编号

用地

代码

用地

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m

备注

原控规

D18-1

R/B

 

35180

1.1-2.0

40

30

60

D18-2  

G3

6934

——

——

——

——

D18-3

G3

7250

——

——

——

——

D18-4

R/B

 

35710

1.1-2.0

40

30

60

D19-1

G1

3962

——

——

——

——

D19-2

G1

4283

——

——

——

——

修改后

D18-1

B/R

 

73344

2.6

25

35

100

D18-2  

G3

14664

——

——

——

——

D19-1

G1

8589

——

——

——

——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昆阳镇城东KYCD-13地块控规修改(D18-1、D18-2、D18-3、D18-4、D19-1、D19-2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10月26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91237;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