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温州市缇香艺术家具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由于温州市缇香艺术家具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停止排污行为,因此,该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温州市缇香艺术家具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32675118826XY001Q)。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注销温州市缇香艺术家具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现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0577-59885615/63735020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