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打赢蓝天保卫战,平阳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换思路,积极作为,借助《大气污染防治法》,连查7起销售不合格燃料油案件,罚没142796元。 针对火热的燃料油销售市场,平阳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调研,深入谋划,发现大部分的燃料油经营单位存在将燃料油销售给柴油车使用现象。该局积极作为,主动邀请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对辖区多起燃料油经营部销售的油品进行抽检,并固定销售证据。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发现大部分油品存在“硫含量”和“密度(20℃)”项目实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现象。 该局综合执法队、法规等科室细致研讨,成功运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将7起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料油给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共计罚没142796元。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燃料油销售领域整治力度,规范燃料油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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