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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平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12345”的工作路径,狠抓工作重点,强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迅速召开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12条常态化举措落实方案》等文件;及时抽调机关精干力量下沉基层一线200余人次,累计发放疫情防控相关普法资料60000余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下发《关于法律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成立工业、服务业、商贸业、项目工程建设4个专项服务小组,选派10名复工复产驻企“服务员”,编制发放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问题汇编,实现全县2500余家重点企业全覆盖。 (二)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台《2020年法治平阳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平阳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平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方案》、《平阳县法治乡村精品示范带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等7个文件,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有效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高效运行全面依法治县议事协调机构。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评指标体系与巡察范围。 (三)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打好降低行政败诉率攻坚战,召开县法治政府建设暨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落实预警、督查、通报、追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印发《平阳县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平阳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平阳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平阳县行政执法统计报送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建实践活动,印发《平阳县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涉企行政指导目录梳理工作,针对企业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梳理涉企行政指导目录涉及17个部门137条,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说服教育、法治宣传等非强制性服务指导手段代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政府法律参谋作用,上半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机关合同等4件,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合法性意见50多条。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截至6月底,本年度新收案件共计29件,已办结29件(含去年结转8件);审结案件中,维持6件、驳回2件,纠错5件,纠错率为17.24%;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16件,调处化解率55.17%。 (四)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认真起草《2020年平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出台《平阳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扩充领导干部任前考试的范围和内容,上半年共开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考试4期 39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阳县法治乡村精品示范带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今年拟新创省级民主法治村9个、市级47个,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围绕“三强两促”、“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美丽田园”创建及村社组织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累计推送专题普法信息517篇、案例115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0份。 (五)服务保障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助力“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积极构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机制。截至6月底,法治体检中心共接受企业、商(协)会法律咨询560家,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服务380家,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政策解读98次,电话与微信服务205次、视频连线30多次,帮助解决各类法律问题620个,通过微信群等发布提醒信息16篇,发布微信公众号相关内容60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截至6月底,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社会矛盾纠纷3540件,调处成功3521件,调处成功率99.5%。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全面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通过运用技术管控手段、加大走访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完善维稳信息研判机制等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会、村社组织换届选举等特殊时段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 (六)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公证服务力度,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677件,其中实现 “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1508件,占比近90%;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浙江经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国豪机械有限公司、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办理知识产权保全证据等公证70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截至6月底,全县共受理法律咨询43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6件;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运行全覆盖,加强公检法司信息数据共享,实现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单轨流转,目前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受理案件25件,法律援助无纸化、信息化、高效化进程加快。加强律师行业队伍建设,结合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党建工作、教育整顿等工作,引导律师行业规范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8家、执业律师83名,另有公职律师22名、法援律师6名。 (七)不断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基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清廉司法建设,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力度,全力打造队伍清廉、执法清正、政治清明的模范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紧盯重要节点,发布廉洁自律提醒短信268条;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收到自查表29份。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快实现“一乡镇一司法所”要求。进一步完善“片警式”村社区法律顾问机制,提升法律服务精准度、便捷性。深化“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分析预警系统,高效运行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功能。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精准对接全县发展稳定大局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建设“重要窗口”保驾护航。 (一)全面深化重大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更多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改革创新亮点工作,继续构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开发运行,细化法律服务产品,加快新型服务产品研发推广,切实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做好行政复议听证、实地调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提升依法治县水平。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优化合法性审核流程,切实发挥好政府参谋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建实践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打好降低行政败诉率攻坚战,推动全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着力增强维稳安保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化“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与监狱、看守所的信息对接和无缝衔接机制,做好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安置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教育措施,防止其重新犯罪。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防范化解,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纠纷化解途径的协调联动,加快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初始、消除在萌芽。 (四)持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实效。下发《2020年平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年度清单制度,有效压实部门普法责任,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贯彻落实《平阳县法治乡村精品示范带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力度,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五)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大法律服务保障“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美丽乡村、村社组织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力度。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调配机制,加快解决西部山区、革命老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充分问题,努力为全县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继续落实法律援助便民举措,保持法律援助低门槛,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大力发展高层次现代法律服务业,深入开展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加快推进平阳律师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继续加大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有效落实便民举措,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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