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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84/2021-9834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积极主动公开为原则,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平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公开机制,拓宽渠道,取得了明显成效,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政务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社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并结合本社实际,落实责任科室,专职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随时更新公开内容。

2、规范程序,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的“三农”工作。

3、强化责任,保密审核,保障政务信息健康有序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实行保密审查制度,依照有关公开、保密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发布信息哪些属于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实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主动公开信息总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内信息数为22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条。

5、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内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22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3条,占13.6%;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31.8%;决策信息4条,占18.2%; 工作类信息4条,占18.2 %; 人事信息2条,占9%,财政管理1条,占4.5%。

6、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县政府信息系统公开;二是利用报纸和媒体系统;三是通过上墙张贴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县供销社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监督保障

及时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定期接受检查考核,严格遵守考评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夯实平台建设,加强培训和宣传

(一)调整公开目录。我社在县政务公开科与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指导下,对公开栏目进行调整,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栏目管理,完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2020年,我社信息公开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组织条例学习4次。

(三)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宣传不够。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网站宣传,《条例》宣传等工作较欠缺,群众知晓率,关注度不高;

2.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更新不足。我社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多,数量较少,更新主动性不够;

3.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我社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缺乏专业知识。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网站、《条例》力度,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规范工作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人员素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平阳县供销社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