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年
索引号 001008003008003/2021-98353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阳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平阳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zjp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司法局办公室,邮编:325400,电话:0577- 637262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服务广大群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司法局主动公开计划总结4条,通知公告7条,政策文件2条,机构信息4条,行政复议类文件66条,人事任免3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是进一步规范平台管理与运行。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确保岗位调整后,工作交接流畅。针对上级检测出的无效链接、错别字等错误情况,及时整改与反馈,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与县政务公开科、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单位工作要求,指派办公室主任与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科组织开展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技能。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从拟稿到领导签发,到文书发文,层层把关、逐个落实、做到公开前要审核,关口前移,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网站安全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确保专人负责,继续将每日读网纳入日常常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事件,网站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监督保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制订审查的程序,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日常工作规范。保障专人管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对照《2020年县级部门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进行自我监督与自查。根据县政务公开科“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的文件,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与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7

66.1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人员变动后工作衔接不畅;自我督查力度不够;宣传工作缺乏,公众参与度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1.尽量保障人员岗位不轻易调整,确有需要调整,要保证在“新人”上手后再进行调整。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学习与借鉴好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3.将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列入新一年宣传工作计划,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汇报。




平阳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