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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7/2021-98357 主题分类 公安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公安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和《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局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26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计划总结3条、通知公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工作信息213条、法律法规6条。2020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因申请公开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依法不予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确保落到实处。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学习,对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公开制度,优化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工作透明度。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等,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

(三)依法科学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91

735

345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还需加强;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含金量、权威性还需加,特别是强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信息公开的信息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还需提高,其中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新政策研究学习不足,解读不够。

(二)下步措施: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职责、固化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单位一把手带头做好重要的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的形式,确保政策发挥实效。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新政策学习及研讨。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各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联系。加大跟上级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局内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高效的保障群众知情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县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公安局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