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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58/2021-983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以下简称“平阳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综合科,地址:昆阳镇白石街40号,邮编:325400,电话:0577-63160304,传真:0577-63160300。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平阳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紧密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10条,其中机构信2条,工作信息8条。

(一)主动公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平阳分中心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分中心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和关于政府信息“应放尽放”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及时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温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互动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信息,提升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可信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了党心、民心,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分中心畅通受理渠道、明确办理人员,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分中心综合科为依申请公开的科室,综合科科长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人员,2020年分中心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分中心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科监督和指导,按要求发布信息,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所有公开上网的文件一律与标注密级或内部资料的文件分开清理,对公开上网文件中敏感字眼、内容也逐字筛选,确保不出现敏感词语,实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平分中心根据县政务公开科与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和县司法局等单位研究后确定,对门户网站上“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规范性草案征集意见”等栏目进行调整,统一规划,由政务公开科负责栏目管理,由大数据中心修改栏目设置,几家单位形成合力,共同完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同时,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建设等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要求。

(五)监督保障。信息发布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对于产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属于应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不予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依申请公开,依照有关公开、保密法律法规,严格界定公开或保密属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反复审查是否标注密级、内容是否敏感、公开条件是否适当,做到事前检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意识不够,政务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相关科室对接不到位;公开渠道不够完善,公众参与度不足。下步改进计划:

1.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平阳分中心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对接相关科室及时更新文件内容,真正做到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完善公开渠道。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