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关于黄志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黄志丹同志任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行政执法科)科长,免去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祥练同志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科长职务。
黄志丹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