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滨海新区管委会、县危化专委会各组成单位:

根据《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平安委〔2021〕1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安全绳事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节点性任务清单,严格危险化学品领域源头管控、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和本质提升,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全力推动我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县“遏重大”攻坚任务完成。通过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亡人事故,严防发生有社会影响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11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提升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市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全县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控制在13家以内,生产企业进区入园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落实园区安全防护。推动滨海新区新兴产业园化工集聚区开展整治提升,以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和社会化服务等为主要整治内容;11月底前,明确化工集聚区“四至”范围,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周边土地安全控制线,严控控制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责任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严格重大危险源管控。强化全县9家涉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10月底前,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包保管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保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设施完备,有效运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在线监测预警;坚持“消地协同”联合检查方式,完成全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轮全覆盖检查督导和重点隐患全部整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

(四)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加强油气等长输管道安全监管,落实管道完整性管理和法定检验制度;11月底前,完成管道安全风险评估和高后果区辨识,并严格落实“一区一案”高后果区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局,属地乡镇)。10月15日前,排查梳理完成涉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罐(池)、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名单;11月底前,指导督促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严格废弃环节监管和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

(五)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100%做到持证上岗,有效提升危化品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11月全面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记销分”制管理。坚持“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原则,10月底前,完成全县6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11月底前,100%完成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有效实现对危化品企业职工、外来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分类统计,并动态显示企业生产区域各岗位在线作业人数,严禁未经批准、未经培训等无关人员进行生产区域(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任务完成要求。加强过程跟踪和动态检查,适时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保持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刚性执法。在检查抽查杜绝“只检查、不处罚,甚至零处罚”的现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落实100%闭环整治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落实处罚措施。

(三)强化长效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工作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对照攻坚任务清单,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战(附件1),逐项落户销号管理,并建立工作台账。要时刻关注每项工作推进情况,收集、分析难点问题,积累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信息畅通,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及时掌握攻坚任务进展情况,任务完成后及时上报销号表(附件2),并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县危化专委办(联系人:张传达,联系电话:18858821371,671371)。 

附件:1.平阳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攻坚重点任务清单汇总表

          2.平阳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攻坚重点任务报销表


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平阳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攻坚重点任务清单汇总表.docx

附件2平阳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攻坚重点任务销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