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阳县审计局在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扣《2020年法治平阳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审计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保障 平阳县审计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经常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列入综合目标考核。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明确法治建设职能科室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岗位执法责任,认真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二、依法审计,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2020年,平阳县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至11月底,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今年安排17个审计项目,审计项目涉及本级财政、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多个领域,同时涉及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此外,我局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了平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上述审计项目已全部收尾,查处违规金额1836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341万元,移送相关案件线索19起,移送处理人员28人(其中副科2人,已处理),促使县政府出台4项新制度,解决老大难问题3个。通过努力,今年,我局获评市优秀审计项目2个,优秀审计报告3个,优秀大数据案例2个,上报容错案例3个。我局有效推动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发挥了审计机关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结合审计项目,大力推动实时普法宣传 充分利用我局审计组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等环节,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大力宣传《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大力宣传《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审计执法能力 组织开展“传帮带”活动,着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有重点、有选择地安排多岗位锻炼,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市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2020年下半年,我局根据《温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审计系统“三强一争”审计大比武活动的通知》(温审办〔2020〕18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全市审计系统“三强一争”审计大比武活动学习参考题库600题,并积极参加网上全员测试和组队参赛。本次题库学习内容涉及党建、审计业务、计算机知识等多个方面,多个维度深入开展学习。在本次竞赛中,我局派出的代表队荣获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五、多元化普法,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学习 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审计法规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审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持续增强。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通过视频培训、学习研讨、组织考试等方式,认真抓好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局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我县禁毒知识学习考试,参加2020年度全县县管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心理健康测试。三是为规范审计工作,出台了《平阳县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平阳县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平阳县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办法》、《平阳县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员制度》、《平阳县审计局关于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的意见》等多项制度,并组织学习。四是利用线上学习平台移动化、图像化的信息传播优势,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作为学习活动的有效载体,全体审计人员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强化。截至11月30日,我局平台学员总数33人,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学习,全体人员每月活跃度60%以上,领导班子学习积分平均18200分。通过开展法学,更好地发挥局领导成员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审计工作中更好地保障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带领我局为服务我县经济高质量再创审计新业绩。 六、加强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浙江省审计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我局重大决策和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等事项规定必须经过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审计机关与法律顾问的工作交流与合作,让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事项讨论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审计以及有关涉法事项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审计机关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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