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阳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平银发〔201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21年下半年度第二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七天(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如对以下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59885165
附件:2021下半年度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xls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