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关于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平法建领办〔2021〕1号)等有关规定精神要求,现将《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平阳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局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关于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平法建领办〔2021〕1号)等有关规定精神要求,现将《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平阳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