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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5/2021-110616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1-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营销师(二级)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 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营销师(二级)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

法定工作年龄内,在我县从事营销及其相关工作,具有平阳县内户籍、居住证明、房产证明、社保证明(满足一项即可),有意向参加营销师(二级)考试人员。

二、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

三、报名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营销及其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2、取得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 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营销及其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1至11月16日

地点:在昆阳和鳌江分设两个培训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市场营销基础知识、市场营销基本理念、市场营销组合、商务谈判基本知识、商务礼仪与营销道德、市场营销理论的新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六、补贴情况

培训费2200元;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政府补助2500元(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每个人一年只可享受3次补助。

七、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2、平阳县内户口本、居住证明、房产证明、社保证明(选择其一)电子版;

3、学历证书电子版;

4、单位出具的从事营销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5、白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

6、《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7、培训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及上述资料图片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金晓璐,联系电话:0577-63678577,邮箱:121796514@qq.com )


附件:平阳县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docx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平阳县商务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