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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烟公告[2021]第276号 2021年11月29日,我局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麻步镇雷渎村9号(圆通快递内)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北路路口烟草大楼,联系人:胡烈樵,联系电话:13587530508)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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