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县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的公示
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0〕44号)、《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民养〔2020〕72号)要求,经申报、审核、现场验收,现拟认定以下两家单位为县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
平阳养和养老院、水头镇红景天老年公寓。
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1日—11月18日
联系电话:
0577-63711030
平阳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