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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5/2021-111084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1-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自谋职业专项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4月30日平阳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专题会议纪要第二大点第6小点的规定:县教育系统部分自谋职业人员(原已办理 “勤工俭学”和“停薪留职”手续并交纳“教育发展基金”人员),其县财政承担的“二险”(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经费,由县财政局列入预算。根据平人〔2008〕16号和32号文件,符合县财政承担“二险”的人员有101人,后有部分人员退休及到县外就业放弃,目前符合条件人员89人。2021年所需自谋职业专项经费2007802.62元(所属时间: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其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89人×1350元×12个月=1441800元、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89人×193.76元×3个月+89人×210.21元×9个月=220112.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89人×304.48元×3个月+89人×330.33元×9个月=345890.49元。因2021年县财政安排预算时该项目资金应付未付有126万元,预算最后下达数为75万元,本次拨付自谋职业专项经费750000元,在“自谋职业教育系统社保费政府承担部分”项目中列支。该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拨至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保费专户(开户行:中行平阳昆阳支行,账号:375358361148)。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 阳 财 政 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