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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关于2021年度平阳县就业见习基地与就业见习岗位申报的通知》(平人社〔2021〕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由经办机构评估审核,认定以下3家单位为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 一、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913303267511889649) 二、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330326661705454E) 三、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913303007793989040)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59885165、58116285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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