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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1-11228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社会福利,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2021〕93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平阳县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全域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全域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全域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民办〔2021〕166号)、《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上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民政重大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办便107号),《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20〕46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需求分析

1.婚俗改革是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的基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陋俗却严重影响着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破坏乡风文明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严重影响到家庭的幸福。因此,婚俗改革有利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任务的实现。

2.婚俗改革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谐建设。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不仅关系到家风建设,更关系到乡风文明建设,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因此,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婚俗改革向纵深推进势在必行。

3.婚姻家庭辅导是响应服务对象需求的有力举措。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婚姻的态度和家庭的责任观念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婚姻关系也经受着考验,呈现离婚率越来越高、结婚率持续走低的现象。实践证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离婚率,促进社会的稳定,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平安、调适家庭关系中发挥了专业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实现婚俗改革重大突破,并在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正面倡导为主,加强教育宣传及激励,通过典型带动不断争取群众主动参与,逐步形成积极参与婚俗改革的浓厚氛围。

2.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婚俗改革是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破除旧俗陋习、遏制浪费的一项社会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各类政策措施及村规民约的制定,必须合情合法、公平公正。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婚俗改革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相适应,与共同富裕示范建设相适应,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不下“硬任务”,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保护和弘扬传统婚俗文化精髓,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婚俗创新,尊重婚俗文化的多样性,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营造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

四、试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婚事新办,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加强“1+N”服务阵地建设。依托婚姻登记场所、婚俗文化展示厅、户外颁证厅、村镇喜宴中心、户外婚礼基地、婚俗改革示范基地等场所,打造有效覆盖、功能齐全、温馨便捷的婚俗改革阵地,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登记、咨询、辅导等服务。2021年,建成1家国家5A标准婚姻登记场所(含婚俗文化展示厅和户外颁证厅);2022年,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萧江镇、万全镇、腾蛟镇、麻步镇、海西镇等乡镇建成一个基层婚姻家庭辅导站。(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打造婚事新办平台。加大村镇喜宴中心和户外婚礼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萧江镇、万全镇、腾蛟镇、麻步镇、海西镇等乡镇,2022年底前新增2个村镇喜宴中心和户外婚礼基地,为婚事新办提供场地保障。探索规范婚庆行业标准管理,整合优质婚企、婚庆团队、婚姻酒宴等各方资源,上线运行婚事新办便民服务平台,实行婚喜事报备“零跑”,为新人提供婚事简办的贴心服务。(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推行婚俗新办简办。每年举办1—2场公益集体婚礼、蜜月婚礼、纪念婚礼、婚俗文化博览会,积极倡导文明简约的婚俗礼仪,有力推行婚俗新办简办。建立特邀颁证师制度,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努力实现结婚登记颁证率100%。倡导婚庆团队、旅行社依托南雁荡山、南麂列岛等文化旅游资源,开展平阳特色的“浙南天涯海角爱情之旅”,倡导旅行婚礼等文明简约的婚俗礼仪。(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财政局、共青团平阳县委员会、县民政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旅集团、南雁镇、南麂镇、县融媒体中心)

4.完善婚事新办简办制度。大力推行婚宴酒席套餐制、人情随礼封顶制、喜宴报告公示制等婚事新办“三项制度”。加强属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干部的婚喜事报告公示制度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每年要实施定期督查,定期通报,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确保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程呵护婚姻家庭,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5.探索婚姻家庭辅导“必修课”。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在婚姻登记处坐班开展婚前、婚中、离婚冷静期辅导服务。每年举办线下婚姻家庭讲座6期,适时开办新婚课堂、育儿课堂。对有需求的“问题家庭”进行一对一、一对多方式辅导;线上开通服务热线、广播电台“解忧杂货铺”心理热线,提供婚姻家庭关系、夫妻沟通技巧等辅导,帮助年轻夫妻建立婚姻忠诚度和对家庭的责任感,提高处理夫妻关系及家庭矛盾的能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融媒体中心)

6.搭建矛盾调解“工作站”。建立“婚姻登记诉调对接中心”,设置调解室、心理疏导室、亲子互动室等功能区域,以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打造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和“幸福港湾”工作室,打响家事调解品牌。(责任单位:县法院、县矛调中心、县妇女联合会)

7.创新家庭关系“三色灯”。依托“浙江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平阳县婚姻家庭云测评”小程序,全方位检测夫妻心理状态,采用“红、黄、绿”三色灯进行分类标志和预警提醒。在全县各村(社)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员队伍,开展辅导工作,帮助改善夫妻的相处模式,修复家庭关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培育婚姻家庭“和事佬”。每年举办婚姻家庭辅导员、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班各至少2期,从村社基层组织招生100—200名工作人员,通过专业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力量。(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

9.打开婚姻家庭宣教“一扇门”。发挥婚姻家庭讲师团、平阳县婚姻家庭协会的作用,面向在职教师、社工、志愿者等选聘婚姻家庭讲师,组建婚姻家庭教育讲师团队,定期到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创业辅导、婚姻法律、婚事新办、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宣讲“五进”活动。每年至少举办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教育讲座2期、下基层宣传活动2场,以“幸福婚姻、和谐家庭”为主题开辟婚姻家庭微论坛,围绕弘扬中华美德、传家风立家规、倡导婚事新办、弘扬时代新风等内容进行研讨,向社会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女联合会、县融媒体中心)

10.推进集中补领补办“一本证”。加大婚姻登记证集中补领补办工作的宣传,设置巡回咨询服务点,全方位巡回服务全县453个村社,同时增设补证服务窗口3个,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多举措为群众提供便民、暖心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力打造婚俗品牌,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1.培育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新风尚。秉承文化传承,提炼家风家学,将中国古代家文化的精神内涵、功能,根植于现代婚姻家庭,将传统家道、家规、家学、家案融入现代家庭管理。每年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不少于2次。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建设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家风家教示范基地。每年开展1次“好家风好家教”评比活动,树立一批“德诚孝廉村(居)”“德诚孝廉家庭”,以先进典型带动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教育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2.打造婚姻家庭服务新品牌。结合婚俗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平阳特色的婚俗文化品牌。发挥凤卧镇凤林示范基地的浙南红都优势,兴办“红军婚礼”,通过着红军装、戴大红花、走红军路、吃红军饭、唱红歌、授字画等方式,传承“红色”基因,打响红色婚礼品牌。结合闹村乡畲汉示范基地畲族村的畲族文化,倡导淳朴、节俭的少数民族婚姻习俗。(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民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3.探索搭建家庭共同富裕新平台。搭建家庭共同创业平台,开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题的交流活动,为家庭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积极探索青少年家庭“德智体美劳”工作,把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作为助力“双减”,提高劳动技能、劳动品质、劳动素养、劳动观念的教育新起点。以“农耕课堂+劳动实践+亲子互动+家庭成长+N”的模式,打造一批“和谐家庭劳动教育示范农场”,促进家庭成员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爱家庭,共同打造家庭命运共同体,构建和谐社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2021年12月)。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召开婚俗改革全域推进部署动员会,通过报纸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5年9月)。按照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特别在2022年5月全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周年,形成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总结全县婚俗改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工作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实现新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县民政局局长牵头抓总,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婚俗改革联席例会,研究解决婚俗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平阳实际,制定婚俗改革相关文件,并注重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要把婚俗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村(居)实际,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群众认可的约束性制度规范,保障婚俗改革深入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要把婚俗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婚俗改革公共投入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上级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婚俗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婚俗改革宣传、不正之风整治等专项经费投入。

(三)突出宣教引导。在试点期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树立典型,曝光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婚俗改革,强化宣传效果。

(四)严格监督考核。健全婚俗改革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婚俗改革工作纳入考绩。对年度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婚俗改革目标任务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