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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建设工程10月份“实名制”考勤未落实项目的通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管理的通知》(浙建建函〔2021〕159号)要求,对平阳县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10月份到岗情况进行统计,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考勤率未达60%的工地21个,监理单位总监考勤率未达60%的工地36个。现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1〕9号)和《温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温住建发〔2020〕219号)的要求,对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园区A12-1地块建设项目(江西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温州浙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工程“实名制”考勤未达标企业进行信用扣分(详见附件)。

望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管理,落实人员“实名制”考勤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10月份施工企业“实名制”考勤未落实汇总表

2.10月份监理企业“实名制”考勤未落实汇总表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住建发(2021)152号附件:10月份“实名制”考勤未落实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