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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134/2021-113004 主题分类 医保类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1-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推进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医疗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强化平台建设管理,完善监督保障体系,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有利推动医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    规范有序做好信息公开

1、建立完善公开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并完善《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发布。健全《医疗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凡上报的信息,均需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宣传,减少不必要的违法风险和泄密风险,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深入推进落实“五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注重政策公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完善医保惠民政策、医保“最多跑一次”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等医保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重要活动等信息,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县医保发展的最新情况,大力宣传医保有关决策部署。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实地走访等渠道认真开展民意征集工作。完善医保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加强局信箱建设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今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3件、协办件2件,政协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内容涉及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地域范围、医疗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均按时答复完毕,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和引导,充分利用信息宣传渠道围绕医保重点工作以及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的放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增进共识。

4、严格落实执法公示

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过程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医保案件处罚办案规范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并及时将基金监管工作进展进行公示,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    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管理

1、加强信息动态维护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对相关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通过政府文件结构化,将文件数据划分出“组配分类”“公开方式”“发文字号”“服务对象”等属性,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文信息公开格式。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和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按规范流程,及时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确保机构改革与政务公开职能同步调整。

2、完善政府信息基本要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失效的已公开文件及时标注文件废止、失效情况。及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政府信息资源栏目分类调整,,明确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推进信息公开目录的开设和调整优化,及时公布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将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调整情况向公众公开。

3、规范政府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实时归档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三)    提升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1、用好线上平台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广播等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做好医保筹资、欺诈骗保等医保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新媒体便捷优势、充分考虑群体、认知差异,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50余篇,同比增加124%,《温州日报》微改革栏目宣传报道1篇,浙江省医保局网站、温州市医保局网站报道1篇,浙江之声电台、温州新闻网站、“最多跑一次”微信公众号报道1篇,《平阳新闻》等县级媒体报道不少于4篇。

2、用好线下渠道

联合乡镇和两定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利用好乡镇社区、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推进医保筹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电子凭证等医保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两定机构培训5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2万余份,海报1000余张,所有定点医院滚动播放宣传警示片、医保政策宣传片,为2000余人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四)    着力夯实公开支撑保障

1、抓组织领导

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事项的对接和落实,共同抓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我县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对策措施,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2、抓工作推进

将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年度工作任务,融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强化问题导向,带全局、促基层,形成从部署到落实到督察到反馈的工作链条,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健全完善宣传培训机制,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和公开意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做好信息公开,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

3、抓整改落实

研究制定《平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宣传方案》,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指导力度,组织开展月、季度工作检查测评,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考核,落实监督机制,对省、市、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719658.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回复效率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信息公开质量、内容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深。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办信回复效率,及时回复网民咨询和诉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对群众热点关注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业务应用、个性化服务作用,准确、规范的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疗保障相关信息作为重点领域、热点事项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强化政策解读。下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医保局出台的相关医疗保障政策文件的解读,丰富本级医疗保障工作信息公开文件的解读,以提升政策文件的可读性,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