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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第二次联合检查的通知


平大气办〔202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顺利完成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压实扬尘防治工作措施,经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扬尘污染防治第二次联合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后裸露地块、城市道路保洁、交通工程等领域。

二、检查时间与参加单位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另外,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三、参加单位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住建局、昆阳镇等单位参加,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领域违法违规生产问题,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3日(周二)上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联合检查组将结合检查情况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PM10、PM2.5),及时将情况信息反馈给县政府。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龚先杰;联系方式:13868598005(638005)

县委县政府美丽平阳工作领导小组

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