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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的通知


温环平〔2021〕87号

昆阳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现就要求落实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平阳县昆阳镇临区104国道东侧原中国石化平阳宏达加油站属于石化仓储行业,其生产原址已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录。请按照《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规定,停止上述一切开发利用,责令有关责任人立即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于接到本函件之日起6个月内,将调查报告及其它所需材料书面报送我局,同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我局将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该地块是否可移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予以书面通知,并将有关情况告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接到该书面通知前,该地块不得进一步开发利用。

信息系统登录网址:http://114.251.10.109/landuserlogin.jsp;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联系人:王瀚,联系电话:15258689158,纪委网短号:629158。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