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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2021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公告


根据平人社【2015】278号文件以及《温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浮动费率办法》规定,我局对部分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将于2021年1月启用,现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凡对工伤费率调整有疑问的,请及时与局工伤办联系。

联系电话:63150055  59885135

附件:2021年度平阳县工伤浮动费启用名单.xlsx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