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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85/2021-9862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麻步镇
生成日期 2021-0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麻步镇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镇属防控成员单位、各村居社区:

为做好我镇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麻步镇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麻步镇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麻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麻步镇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总  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镇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麻步镇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麻步镇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等事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潘尚取

副组长:陈凤凰  李坚

成  员:温积贤(综合办)       陈盛敏(综治办)

苏忠喜(社会事务办)           许姿雄(财政办)

杨继胜(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 郑祖祥(爱卫办)

许  飚(卫生院)               徐超帆(镇宣办)

许必达(农办)                 冯圣洁(经济办)

毛青松(市监所)               安孝训(执法中队)

邱令敏(应急办)               杨学盖(派出所)

赵章旦(萧江学区)             陈  伟(镇纪委)

林  琦(司法所)               陈  俊(鳌峰社区)          

许道晓(树贤社区)             章图国(渔塘社区)

卢孔厚(塘北社区)

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疫情时,镇人民政府报请平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疫区范围;在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停止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群防群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卫计文体中心,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卫计文体中心:负责制订《麻步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负责接收、发布县卫健部门的警示信息,及时上报人员排摸、管控情况,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

2、镇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爱国卫生月”活动,协调开展全域范围消杀消毒工作。

3、镇卫生院:负责开展公共卫生宣传,组织医护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做好武汉返乡人员的医疗观察,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根据需要组织观察对象转院治疗。

4、镇宣办:负责组织对疫情的正确舆论引导,做好防控政策和防控成效的宣传报道和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疫情防治信息、新闻报道的审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人员流动;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5、镇农办:负责对规模养殖场等场所开展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组织对规模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6、镇经济办:负责对企业开展监测和排查,指导企业员工开展安全作业,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组织对企业厂房进行彻底消毒。

7、镇财政办: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经费的保障,做好防控应急贮备物资、设备、药品的资金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8、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通报情况,对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查封、下架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理;负责农贸市场内正常交易秩序并开展消毒消杀工作。

9、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外交易秩序的管理,严厉打击市场外活禽交易。

10、萧江学区:负责做好在武汉高校就读学生的摸底,并及时与镇卫计文体中心做好对接,协助做好相关防控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学校学生的晨检报告工作,对不明原因缺课学生进行调查,做好学校消毒消杀工作。

11、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受感染的群众的医保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对受感染的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12、镇派出所及综治办:负责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镇卫计文体中心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配合做好人员排摸等相关工作。

13、镇应急办: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14、镇综合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15、镇纪委: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16、镇属各社区:负责疫区返乡人员的排摸管控工作,组织村居干部掌握人员相关信息、动态,组织开展人员居家隔离工作。

应急准备

1、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各社区、各科室站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2、技术培训

镇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3、物资储备

各单位要安排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器械、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落实专人管理专人负责;镇卫生院要设置合理的人员转运流程,配备必需的医疗观察器械及抢救、救护车辆等设备,保证随时处于临战状态,要会同镇卫计文体中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消毒剂、器械、防护用品等,及时保障物资供应。

4、转诊医疗

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医疗救治设有定点医院,各单位发现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报送镇卫计文体中心,并由镇卫计文体中心协调镇卫生院转送到定点医院或请求上级技术支援;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针对可以病例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询问病例的接触史及相关情况,同时要加强医护人员防护和院内消杀消毒工作。

5、协作机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取疫情信息,涉及部门要通报镇卫计文体中心,经研判后采取相应行动。

疫情处理

1、预警与响应

疫情预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报县政府和卫健主管部门决策,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预警分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领导小组根据辖区疫情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发布预警分级或根据县政府发布的全县疫情预警分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2、疫情的发布

根据规定,疫情相关信息由省卫健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3、防控措施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和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进行关停或隔离;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采取就近就地隔离并迅速上报进行转诊。有关单位要严密监测疫情信息,禁止集市、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4、疫情的解除

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公告,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5、督办与督查

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社区、科室站所应急工作方案的制定、联动机制的建立、专业人员培训、监测机制建立和运行、应急物资储备等。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