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服务三农

平阳县2021年粮油扶持政策明白纸


政策项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备   注

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本县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按上报面积核定

省核拨全县2021年补贴资金2007.78万元,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规模种粮

补贴

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经营主体

早稻、小麦每亩补助220元,晚稻每亩补助140元

早稻、小麦规模种植大户省财政补助120元,县财政补助100元,晚稻规模种植大户省财政每亩补助120元,县财政每亩补助20元。

水稻政策性保险

种植水稻农户、专业合作社等

46.5元/亩

保险保额为每亩1000元,保费为每亩50元,其中各级财政给予93%保费补贴。

稻谷最低收购价

交售早籼稻、中晚籼稻的农户

待定

根据2021年国家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省粮食产销政策和粮食收购保护价文件执行。

订单粮食奖励

按订单交售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

早稻30元/50公斤,晚稻20元/50公斤

按订单交售的早稻每50公斤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240元;按订单交售的晚稻每50公斤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80元。

旱粮规模种植补贴

对一季种植旱粮(包括马铃薯、蚕豆、豌豆、大豆、玉米、番薯、高梁)等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连片50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实际种植面积给予140元直接补贴。

140元/亩

省财政给予补助120元/亩,县财政局给予补助 20 元/亩。

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

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粮食生产主体

3%

执行省政策,由省财政给予补贴。

油菜种植

大户补贴

连片种植油菜50亩以上,且生长良好的种植农户给予130元直接补贴。

130元/亩

省财政补助120元/亩,县财政补助10元/亩。

农机购置

补贴

一、实施农机购置县配套补贴政策,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及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茎秆切碎带抛洒装置和二次割刀实行累加额补贴(补助标准参照2018-2020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购机者年度内可享受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者不超过8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超过100万元。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按照省相关报废补偿政策执行。


二、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助政策。农机综合保险保费予以补助60%。 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助的机具范围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履带自走式耕作机和谷物烘干机。补助险种为:农机损失险、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