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镇(乡)中学,实验中学:
为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设亲近文学、热爱文学的良好氛围,落实温州市“小文学家”的培养与评选,决定组织选拔温州市初中“小文学家”参评选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初中“小文学家”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我县热爱文学、热爱写作的初中在读学生。
2.在市级、县级、学区等各类文学活动中表现优秀。
3.2018年9月以来,获得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初中学生作文现场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作文现场赛三等奖及以上。
4.文章曾发表在县级或校级报刊杂志上(含微信公众号)。
5.学生个人有自己的佳作积累或作品集(可装订成册):平时习作或文学作品,至少有十篇以上。
二、参评选手材料报送办法
1.各初中学校根据评选条件,择优甄选、推荐写作功底深厚的学生(含2020年评选出的县初中“小文学家”、“小文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参加2021年温州市初中“小文学家”评选活动。
2.各校推荐的参评选手,要认真、详实填写:温州市第七届“小文学家”推荐表(附件1)、温州第七届“小文学家”评选综合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3.参评选手材料于2021年3月3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34467089@qq.com;参赛学生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送交县教育局大楼313室聂荣辉老师(电话:661860)。
4.材料审核后,依据综合得分,择优推选参加市级评选。
附件:
1.温州市第七届初中“小文学家”评选推荐表
2.温州市第七届初中“小文学家”评选综合表
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