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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中小学施教区的通知


各社区管委会,镇属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19]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浙教基[2018]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水头镇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及学校建设实际,经研究,现将水头镇辖区内各公办中小学施教区范围调整通知如下:

一、小学施教区范围

(一)水头镇第一小学

东川居、横街居、新街居、振德居、后街居、中街居、凤尾居、水凤尾村、中后村、龙洋村、凤林居(户籍地址在凤林南北路双号及以西范围)、腾龙居(户籍地址在凤林南北路双号及以西范围);康乐居、江山居、三桥村三个村居户籍地址在天益路、天益北路、双川路、二中北路等单号及以东范围。

(二)水头镇第二小学

泾口居、金凤村、上街居;康乐居、江山居、三桥村三个村居户籍地址在天益路、天益北路、双川路、二中北路等双号及以西范围;外岙村、内岙村、金山垟村,南雁镇雁前村。

(三)水头镇第三小学

凤湾村、雅屿村、湖桥村、詹江村、埭头村、建安村、周山村、鹭鸶湾村、下林村、腾龙居(户籍地址在站东路以东与水头大道以北范围)。

(四)水头镇实验小学

上林村、寺前村、凤林居(户籍地址凤林南北路单号及以东范围)、腾龙居(户籍地址在凤林南北路单号及以东、站东路以西范围)

(五)水头镇第四小学

小南社区、朝阳社区。

(六)水头镇第五小学

望雁社区、溪心社区。

(七)水头镇鹤溪小学

鹤溪社区

(八)水头镇南湖小学

南湖社区

二、初中施教区范围

(一)水头镇第一中学

横街居、新街居、江山居、振德居、后街居、凤尾居、东川居、康乐居、凤林居、腾龙居、中街居、泾口居(户籍地址在金山路双号及以东、江山西路120、131号<含>及以下范围)、上街居(户籍地址在上街186、213号<含>及以下、泾川河以东范围)、外岙村、内岙村、金洋村、中后村、水凤尾村、龙洋村、三桥村、金凤村(户籍地址在金山路双号与沿溪路以东范围)。

(二)水头镇第二中学

静瑚居、泾溪居、仕静村、章岙村、溪心村、蒲潭村、龙涵村、上店村、麻园村、金凤村(户籍地址在金山路单号与沿溪路以西范围)、泾口居(户籍地址在金山路单号及以西、江山西路120、131号以上范围)、上街居(户籍地址在上街186、213号以上、泾川河以西范围)。

(三)水头镇第三中学

江屿社区

(四)水头镇第四中学

小南社区、朝阳社区、南湖社区

(五)水头镇鹤溪中学

鹤溪社区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