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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今冬明春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县安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坚决抑制各类较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2月1日~3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建设施工、工程监理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

(二)检查建设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是否开展节前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三)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和拆卸、施工用电等施工安全管理重点环节的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情况。

(四)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及措施科学合理,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等情况。

(五)施工现场节前值班安排和安全维护措施到位情况。

(六)物业小区的节前值班安排和消防安全到位情况。

(七)危旧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装和运行安全到位情况。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含市政工程),物业小区,危旧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四、检查方法

(一)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物业企业要对各自的建筑工程、物业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即日起至2021年2月9日)。

(二)局各单位对建筑工程、物业小区、危旧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消除隐患,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物业企业要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不得盲目赶工、抢进度。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落实措施,整改到位。

(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对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清出市场、诚信扣分,情节恶劣的予以立案查处。

(四)局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检查情况分别于2021年2月9日、3月31日汇总上报局建筑业管理科卢芒芒,联系电话:632724。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