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应急〔2021〕19号
各乡镇(滨海新区)应急管理机构,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平阳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三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平阳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三提升”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监 管执法监督效果,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现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温州市行政执法“双提升”行动方案》和市应急局印发的《温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三提升”行动方案》,同时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袁家军同志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使命担当,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以数字执法赋能智慧监管,切实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贡献应急管理力量和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以下简称“三提升”)行动,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执法质量,实现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整体下降,行政执法资格考核通过率、案卷评查合格率、执法行为满意率等指标较 2020年平均水平显著提高。 三、重点内容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因地制宜开展模拟执法、案卷评查、说理性文书制作、调查 取证、投诉案件办理等执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要求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及时清理注销调离和离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保证执法主体和人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是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等规定,开展应急管理执法监督 “铁筛”行动,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督查、案卷评查等形式,对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礼仪礼节、权利义务保障、“三项制度”落实、裁量基准运用、执法文书制作、“双随机、一公开”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发现无资格人员执法情形,及时督促执法单位进行岗位调整。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及时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执法评议体系。各应急管理机构及相关科室单位从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队伍建设、执法质量、执法效能等方面,建立完善执法评议指标体系。全面系统开展执法评议工作,通过网上信息检索、现场调查、问卷调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相对人等对执法工作的评价意见,切实发挥执法评议对改进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的作用。 四是健全执法考核机制。各应急管理机构及相关科室单位要积极探索量化考核机制,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案卷评查合格率、执法行为满意率等和年度考核考绩挂钩,对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差、执法案件质量低、社会满意度不好的机构在年度考核中的酌情扣分。 五是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开展行政败诉案件和复议纠错案件成因分析,查找违法或不当的原因。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 307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18〕28 号)的规定,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或提请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行政执法“三提升”行动是规范我县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支撑作用的有力举措。各应急管理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三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作为提高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三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力求工作实效。 三是强化督查。县应急管理局法规科技科要加强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在落实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组织研究,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到位。对本项工作落实推进不力的,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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