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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停运报告的审核


一、审批条件

仅包含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企业临时性停产停排导致设施需要暂时停运的,填写申请表。

二、所需材料

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停运/拆除报告表(电子扫描件)。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核实—上传到在线监控网络平台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