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停运报告的审核
一、审批条件
仅包含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企业临时性停产停排导致设施需要暂时停运的,填写申请表。
二、所需材料
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停运/拆除报告表(电子扫描件)。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核实—上传到在线监控网络平台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