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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阳县2021年度村居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沿堆放松木清理整治第三方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2021年度村居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沿堆放松木清理整治第三方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阳县2021年度村居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沿堆放松木清理整治第三方服务。

(二)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平阳县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四)服务范围:平阳县16个乡镇、国营平阳林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范围:全县16个乡镇、国营平阳林场。

(二)工期要求:本项目实行全年度包干,采购人下派的清理整治计划任务后,供应商应于2日内完成作业(不可抗力除外)。

(三)人员配备:3人以上。

(四)设备要求:供应商应自行购置100KV·h 功率以上的木材专用粉碎设备,配备机动运行的车辆,且保证在2021年3月10日起具备作业能力;

(五)作业要求: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或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对村居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沿堆放松木搬运、切段、粉碎,实施情况应进行定位和影像留存。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18万元。

(二)结算方式:根据实施情况分两次结算,6月底前结算中标金额的50%,剩余50%年底一次性结清。

(三)特别条款:若供应商三次以上作业不到位的,或发现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七、投标须知

(一)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单位名称


报价内容

平阳县2021年度村居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沿堆放松木清理整治第三方服务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星期五)上午9:50时。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0号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供应商未提供设备能力证明材料或订购合同的;

(6)供应商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5、本次询价,未超过2家供应商响应的,应重新询价。

八、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采购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九、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2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 吴思铺;联系电话: 0577-58118940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