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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全装修政策更接温州“地气”


市住建局解答六大热点问题

自3月15日以来,温州商报相继对瓯海西江月小区出现重装潮、龙湾“远洋世纪宸章”和“祥生中央尚品”楼盘存在的全装修质量等相关问题进行连续监督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月24日,市住建局就全装修质量监管、材料清单公示、避免二次浪费等焦点问题向温州商报作出回复。

1.最近有关全装修的投诉接连不断,平时你们收到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一、购房者和房开企业对装修交付标准的争议问题。在去年交付样板房制度尚未推行前,房开企业存在项目预售展示时的宣传广告、销售样板房、效果图等品质与实际交付标准不符的现象。同时,在去年全面规范购房合同前,不少已签订的合同对装修内容、交付标准、装修材料设施设备具体信息约定模糊,没有明确交付材料的品牌、规格以及品种。凡此种种,均导致业主与房开就房屋装修产生分歧。对于开发商在预售过程中存在的过度宣传的问题,住建部门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

二、部分工程装修施工质量存在瑕疵。目前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多集中在进入批量交付的第一批全装修住宅。全装修住宅项目建设开发对房开企业、装修企业的工程品质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各地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诸多质量问题,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也经历了一个摸索完善的过程,直至去年下半年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监管措施。相信随着监管措施的落实,住宅全装修领域存在的问题会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三、购房者对装修的个性化需求难以满足问题。购房者群体庞大,对装修品质和档次有不同偏好,且业主的价格承受能力差异巨大,从经济适用型到高档装修不一而足。选择经济适用型装修的购房者往往注重实用,而选择高档装修的购房者往往有比较强烈的个性化需求。这种个性化需求与大规模进行的住宅全装修本身存在内生矛盾,导致房开企业实际上能提供给购房者的装修方案有限。省政府浙政办发〔2016〕141号文件中曾要求每个户型提供3个装修方案,由于难以执行,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省建设厅已经发文取消这一要求。因购房者没有选择余地,容易引起争议纠纷,这也导致购房者在交付后拆除重新装修,产生浪费的现象频频出现。

针对此问题,从去年开始,市住建局会同市场监督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去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在优化装修设计管理、规范全装修住宅销售、推行交付样板房、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交付和售后管理、强化惩处机制等全环节提出了开发建设管理意见,相关措施因出台时间短,成效尚有待观察,市住建局将根据市场反馈情况进行调研和完善。

2.全装修是否需要公示材料清单,如何监管?

答:市住建局去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226号),文件规定,房开公司应在销售现场、样板房的醒目位置对所有装修方案进行公示,明确主要室内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名称及具体品牌、产地、型号或规格等信息。如果没有公示,属地住建部门将责令整改,购房者或社会公众发现有房开公司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向属地住建部门举报。

3.全装修住宅(装修部分)如何验收,能否实现分步验收?

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工程验收由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并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全装修住宅(装修部分)管理,温州市出台规定要求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抽检,主要方式如下:对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质量进行抽查,每个工程项目抽查不少于工程项目住宅户(套)数的2%,且不少于3户(套)。

针对当前全装修领域公众反映较为普遍的质量问题,住建部门将在加大抽检数量和频次的同时,加强对施工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

4.针对目前已交付楼盘拆改现象较普遍的情况,应如何避免二次浪费?

答:这实际上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购房者对装修方案的个性化需求目前难以满足的问题,二是社区对住宅装修在噪声、垃圾管理、其他物业管理方面问题。

对于前者,去年末起,温州市住建局全面要求房开企业对每个套型至少提供一个经济适用型的基本装修方案,在此基础上提供升级版装修标准供购房者选择,即至少具备“一低一高”两个方案,保障购房者基本选择权,并鼓励房开增加新的装修方案选项,提供个性化装修服务。

对于后者,住建局通过加强对房开的业务指导,在基本装修方案设计满足全装修住宅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项目市场需求定位更灵活,例如对厨房、卫生间等空间重点装修,其他套内空间简单装修,以避免拆除产生的浪费现象。

今后,住建局还将积极探索引进高水平装配式装修企业,与房开企业合作推广住宅装配式装修,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为购房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多种装修方案选项。

5.全装修住宅是否有可能尝试购房和购装分离(房企只做房屋毛坯房建设,装修企业按标准实施装修)?

答:住宅全装修是商品住房开发行为的组成内容,我市推行住宅全装修是执行中央和省级战略决策。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2016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推行住宅全装修。浙江省级具体法规政策依据有: 2016年5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施行,以立法方式强制推广绿色建筑、住宅全装修;2016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发布,在全省全面推广住宅全装修。目前这一政策没有调整。

6.全装修能否引入竞争机制,让多家有资质的装修企业参与竞争,使装修价格更透明?

答:如前所述,住宅全装修是商品住房开发行为的组成内容,房开公司需要对其质量、品质、工期等负责。为了更好地维护购房者权益,满足对住宅装修的需求,今后市住建局将在坚持落实好现有政策措施外,继续探索研究管理机制创新,激发机制活力,包括推广家具、软装与硬装饰的协同建设机制,明确装修各阶段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基础硬装修工程留足交付后以升级装修、软装塑造个性化风格的空间,既为购房者提供多种选择,又使升级装修、软装、家具与硬装修交付内容无缝结合,避免交付后拆除浪费。

记者 黄伟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