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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为了更好地指导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的开发建设,强化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的新城市面貌,提升片区的整体辐射能力,2013年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进行规划编制,并形成了《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终成果。该成果已于2013年通过评审并报批,现为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 2019年07月,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原规划D03、E04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特编制《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D03、E04地块)》,于2019年10月通过规划评审并报批成果。 随着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的开发推进,原控规中B01、B02地块的用地性质已不符合当前的发展需求,需要结合实际项目进行开发。从城镇整体发展的角度分析,需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的用地红线、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进行调整。因此,2021年03月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B01、B02地块进行修改。 二、修改地块区位与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平阳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B01、B02地块,该地块东北至岗务路,南至新河北路,西至岗山河,总用地面积为6.60公顷。 三、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修改 原控规中B02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设施用地(W1),本次修改方案将原规划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综合用地(B综)。 2、用地指标修改 原控规B02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设施用地(W1),修改后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综合用地(B综),其用地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表1 修改前后用地指标对比图
四、修改必要性分析 现如今鳌江镇动车站已取消货运功能,原规划的一类物流仓储设施用地功能闲置;平阳县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已经新建两个住宅区,为带动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商业经济,满足商业需求,需提高该区域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因此,有必要对B02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大型中高端购物消费集聚中心控规修改(B01、B02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91237;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原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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