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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平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2.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

4.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5.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民办教育。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9.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10.指导全县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11.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3.负责指导全县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14.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市委关于“清廉温州”建设和县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平阳”建设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阳县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113个学校预算。

二、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阳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52631.02万元。

(二)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15263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821.36万元,占97.5%;专户资金3809.66万元,占2.5%。

(三)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152631.0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5242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1426.48万元,占73.0%;日常公用支出7151.13万元,占4.7%;项目支出34053.42万元,占22.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821.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8821.3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861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1万元。

(五)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821.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53.5万元,主要是2021年初预算未安排基建项目、全员考核奖及考绩奖等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52422.01万元,占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1万元,占0.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8.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行政人员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以及日常公用支出等。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498.57万元,主要用于平阳县考试中心、平阳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平阳县教育财务核算服务中心、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等事业人员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以及日常公用支出等。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5844.2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学前教育幼儿园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等。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58785.3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等。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40421.6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等。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1506.9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等。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4824.2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如缺编临时代课教师经费、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学前教育资助经费、义务段农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运转经费、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经费、学校安全责任险、平阳二中继续由浙鳌高中托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空白练习本补助经费 、中小学教科书补助 、音体美等教科书循环使用补助经费、地方课程补助经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含幼儿园教师)、考试经费、校园安保经费、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中职学生资助经费(免学费、家庭困难资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义务教育阶段扶困助学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免住宿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教育券)、劳动年龄人口教育年限提升专项经费、青少年儿童“明眸皓齿”工程、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骨干教师考核奖、校长职级奖金、中职生均拨款项目经费、高中生均拨款项目经费、薄弱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义务农村学校免住宿费补助、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学区运转经费、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专项经费、中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民办教育扶持经费、特殊教育经费、传统美德进校园及薄弱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新入职特级教师经费、课程改革专项经费 、教师待遇补差、劳模津贴及药费补助经费、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8862.05万元,主要用于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阳县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平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在编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等。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145.2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中专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

(1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5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1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417.02万元,主要是用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平阳分校在编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

(13)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6.41万元,主要是用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平阳分校退休教师活动费等。

(14)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429.53万元,主要用于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

(1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156.36万元,主要用于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以及确保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日常公用经费等。

(1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375.7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药费、离退休教师活动费、生活补助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9.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行政事业人员、平阳县第三中学两个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9.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行政事业人员、平阳县第三中学职业年金缴费等。

(六)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577.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42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15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6万元,增长43.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委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8%。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等上级部门对我县各学校教育教学等调研、检查工作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执行数显著减少,2021年创建各类达标校、现代化学校正常化开展,相应上级部门对我县教育教学等调研、检查工作也随之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平阳县教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6.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9万元,增长0.9%,主要是2021年人员变动导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平阳县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平阳县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资产共有车辆0辆,2018年7月起平阳县教育局本级及下属各公办学校(单位)均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公车改革取消配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053.4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1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广播电视学校、教育电视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挂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0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x0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x0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x0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x0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x0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x0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x08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xlsx09 项目支出表.xlsx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