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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4号)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公众外出祭扫时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错峰错时出行,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各祭扫场所要合理控制人员流量,引导公众安全有序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停留时间。倡导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回国未满21天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未满7天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三、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等健康生活习惯,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规范就诊并主动向所在村社报告。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