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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加快建设全国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区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9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50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19〕68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全国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区,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全国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函〔2020〕20号)部署要求,结合平阳县特有的地理、天气、气候等自然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分为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战略目标,建立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气象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推动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到2023年,预报科学、预判精准、预告广泛、预警及时的“四预”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事先有风险研判、事前有风险预警、事中有联动响应、事后有风险评估的全过程气象保障。气象观测布局更加优化,自动气象站网密度达到5公里、高风险区3公里,灾害性天气监测率提升到95%以上。预报颗粒度不断细化,实现网格预报产品水平分辨率2.5公里,全天逐小时预报每小时更新,短时临近预报细化到村(社区),突发强对流天气提前预警时效平均达到40分钟以上。气象预警发布更加广泛,突发气象灾害实现分区分类精准预警,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达到96%以上。

到2025年,“测得细、报得准、发得快、用得好、防得早”的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气象观测布局更加优化、预报颗粒度更加细化、服务产品分类更加精准、预警信息发布更加广泛、融入地方发展更加深入、全覆盖工作更加夯实。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分为建设现代气象业务,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聚焦未来乡村建设,加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重点打造三大精品示范项目。分别是建设平阳台风综合探测基地;建设区域特色气象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海上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工程。

第四部分为工作措施。分别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

三、执行时间

本实施意见执行自2021年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