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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

根据《关于切实加速完善“智慧监察·阳光支付”系统平台数据的通知》(温根治欠薪〔2020〕1号)文件的规定,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全量登记,用工数据全面录入“智慧监察·阳光支付”系统平台,建立全过程监管、全链条可溯的工资支付监管体系。该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考核范畴。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古鳌头片区C-10-02地块建设项目和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古鳌头片区B-03-01/B-04-06/B-04-09地块建设项目、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平阳县昆阳镇白垟安置2号地块安置房项目在落实“智慧监察·阳光支付”系统在建“六项制度”的过程中,实名制、分账管理、足额支付等各项制度迟迟未落实。3月22日,住建、人社两部门对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项目加快落实进度,但截至目前,相关制度仍处于未落实状态。

经研究,决定给予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限期于4月20日前整改到位,否则将根据《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企业市场信用行为扣分处理。希望各有关施工单位、项目部引以为戒,切实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六项制度”的建设,确保我县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