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规划计划  > 空间规划
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1-8221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规修改(E-3地块)(草案)公示

一、项目背景

为了更好地指导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开发建设,强化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新城市面貌,提升片区的整体辐射能力,2008年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鳌江火车站站前区进行规划编制,并形成了《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终成果。该成果已于2008年通过评审并报批,现为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

随着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开发推进,原控规中E-3地块的用地性质已不符合当前的发展需求,需要结合实际项目进行开发。从城镇整体发展的角度分析,需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的用地红线、指标和河道进行调整。因此,2021年04月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E-3地块进行修改。

  二、修改地块区位与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E-3地块,该地块北至荷莲路,南至104国道,西至火车站大道,东至环城东路,总用地面积为13.93公顷。

三、修改内容

 1、河流线位修正

原规划对现状河流进行改道规划,结合《平阳县水域保护规划》的河道线位,对规划河道进行现状复位。

2、用地性质和界限调整

本次规划对河道调整后,河道两边的用地界限随之进行调整,并结合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对原规划部分用地性质进行修改。其中,104国道和火车站大道交叉口北侧地块调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公园绿地(G1)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综合用地。

3、用地指标修改

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修改后的商住混合用地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表修改前后用地指标对比图

地块

编号

用地

代码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m

修改前

E-3-1

R/C

商住混合用地

13725

4.0

35

35

70

E-3-2

S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491

——

——

——

——

E-3-3

C3

文化娱乐用地

28123

0.5

20

50

20

E-3-4

R/C

商住混合用地

19388

3.5

30

35

60

E-3-5

G1/C

公共绿地

12317

0.4

15

60

14

E-3-6

G1/C

公共绿地

7458

0.4

15

60

14

修改后

E-3-1

R/B

商住混合用地

4637

3.1

22

35

80

E-3-2

S41

社会停车场用地

1439

——

——

——

——

E-3-3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051

0.5

20

50

20

E-3-4

R/B

商住混合用地

18535

3.1

22

35

80

E-3-5

G1

公园绿地

13652

——

——

——

——

E-3-6

G1

公园绿地

7939

——

——

——

——

E-3-7

B

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

3165

6.0

50

20

40

其中

E-3-7A

B

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

1461

6.0

50

20

40

E-3-7B

B

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

1704

6.0

50

20

40

E-3-8

G1

公园绿地

3987

——

——

——

——

E-3-9

G1

公园绿地

6826

——

——

——

——

E-3-10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1345

——

——

——

——

  四、修改必要性分析

结合现状用地和《平阳县水域保护规划》,对原规划进行调整,有利于合理开发地块,提高地块利用率。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规修改(E-3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6月8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91237;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原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