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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1-8220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规修改(D-4部分地块)(草案)公示

一、项目背景

为了更好地指导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开发建设,强化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新城市面貌,提升片区的整体辐射能力,2008年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鳌江火车站站前区进行规划编制,并形成了《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终成果。该成果已于2008年通过评审并报批,现为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

  随着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开发推进,原控规中D-4部分地块的用地性质已不符合当前的发展需求,需要结合实际项目进行开发。从城镇整体发展的角度分析,需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的用地红线、指标和河道进行调整。因此,2021年04月鳌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对鳌江火车站站前区的D-4部分地块进行修改。

  二、修改地块区位与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D-4部分地块,该地块北至珍岙路,南至104国道,西至广场路,东至新河北路,总用地面积为4.63公顷。

  三、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和红线修改

为了满足下河居住需求,将原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住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修改为商住混合用地。

2、用地指标修改

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修改后的商住混合用地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表修改前后用地指标对比图

地块

编号

用地

代码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m

修改前

D-4-1

R/C

商住混合用地

14046

4.0

35

35

60

D-4-2

S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60

--

--

--

--

D-4-3

C2

商业金融用地

16925

2.0

20

40

20

修改后

D-4-1

R/B

商住混合用地

8146

2.8

30

30

80

D-4-3

R/B

商住混合用地

22998

2.8

30

30

80

  四、修改必要性分析

D-4-3和D-4-1部分地块为现状商住用地,为合理开发地块,提高利用率对D-4-2和D-4-1部分地块进行修改。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规修改(D-4部分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5月18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91237;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原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