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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设置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组织开展“8+3”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通知》(温委办发〔2021〕18号)和《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组织开展“1+9”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1+X”组织架构,健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并于4月12日之前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1+X”组织架构设置情况上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周思*;联系电话:6388****,1358743****;邮箱:309759591@qq.com;


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