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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节后复工的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平住建发〔2021〕43号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建局《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5号行动方案》的精神,我局于311日至329日对全县节后复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全县17个在建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工程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人员履职到位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内容。从抽查情况看,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比较规范,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可控,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工程项目部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水头镇新能源公交停保场站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温州昌旭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有:

1、门卫制度落实不到位、车辆冲洗设施不齐全。

2、裸露土方未覆盖,防扬尘措施不到位。

3、施工用电不规范,开关箱设置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足。

4、施工现场大部分工人未佩戴安全帽。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备案人员均未到岗履职,现场未提供安全台账。

(二)平阳县鳌江镇府前路中段西片A1-2-1地块东河(上东河自然村)安置房工程,施工单位: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有:

1、飘窗边抹灰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

2、部分电梯井、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

3、施工用电不规范,电缆线随意拖拉且未设置开关箱。

4、施工单位领导带班制度未落实到位,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5、项目部未有效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安全交底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一)经研究决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到位,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的工程给予通报表,如下:

1、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D-16-04地块安置房工程,施工单位:温州永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09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3、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11地块G15地块安置房工程,施工单位:温州中领建设有限公司。

4、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G-03-08地块(一期),施工单位:浙江杰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平阳县水头镇寺前村B02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平阳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做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二)经研究决定,对施工现场人员严重不到位、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松懈、存在较多隐患的工程予以处理 ,处理意见如下:

1水头镇新能源公交停保场站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温州昌旭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清出平阳县建筑市场三个月(清出期限:202142日至202171日)。

2、对平阳县鳌江镇府前路中段西片A1-2-1地块东河(上东河自然村)安置房工程,施工单位: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清出平阳县建筑市场六个月(清出期限:202142日至2021101日)。

希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安全各项管控举措,力促我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