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住建发〔2021〕45号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4月份我局开展在建深基坑工程专项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3处在建深基坑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基坑监测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平阳县昆阳镇西直街两侧G-07地块安置房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剑锋),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蔡卫臣),基坑监测单位: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东满),主要问题有: 1.基坑支护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南侧锚杆未做,西南侧角撑斜梁数量少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2.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并未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3.监理单位总监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并未对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的行为予以制止,监管不力。 4.基坑监测单位未按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未按监测方案监测。 三、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经研究决定,对浙江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剑锋),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蔡卫臣),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东满)这3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这3家单位及个人清出平阳县建筑市场6个月(清出期限: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 希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各项管控举措,力促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