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补助资金的函


平民〔 2021〕74号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温政令第134号)文件精神,五保户、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众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经审核,2021年全县共有23445名困难群众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条件,每人410元;2020年中途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271人,每人350元;合计9707300元。现将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补助资金共计9707300元拨付给你,请按要求妥善安排。

所需资金从县级配套最低生活保障专项中列支,该款由国库下拨至基金专户 (户名: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开户行:平阳农商行昆阳支行,账号:201000108605780) 。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