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温环平〔2021〕38号
各科室、基层单位:
现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1年5月6日
温环平〔2021〕38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此件公开发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