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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32/2021-8269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县传媒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生成日期 2021-05-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传媒中心关于印发《平阳县传媒中心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转播台:

现将《平阳县传媒中心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平阳县传媒中心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平阳县传媒中心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平阳县传媒中心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依法规范采编、制作、播出、传输等广播电视行为,正确有效处置广播电视系统各类突发事件(故),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我县政治稳定和广播电视安全,维护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权益。

(二)编制依据。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2号令》及有关实施细则,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等播出单位未能准确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高山台、转播台等各级传输部门辖区出现敌对非法视听内容和信号。

(四)事件(故)界定

1.非法插播:广播电视信号源(包括高山台信源)受到蓄意篡改干扰、传输网络遭到非法信号插播。

2.攻击破坏:广播电视单位和设施遭到不法分子攻击破坏和恐怖袭击,企图摧毁我党的宣传舆论工具,切断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3.灾害事故:广播电视设施遭受地震、火灾和极端气象灾害等影响,造成广播电视节目不能正常播出。

4.技术故障:县传媒中心人员人为操作不当或设备自身故障,造成广播电视节目不能正常播出等情况。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成立平阳县传媒中心安全播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行动。

(二)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台长)徐国卿担任,副指挥由中心(台)领导班子成员潘瑞波、陈宗禹、林仲、郑月丽、苏绿波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中层干部组成。下设综合保障组、技术保障组、节目审编组。指挥部设在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各组成员及职责。

1.综合保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陈联峰担任,主要职责为:发生突发事件(故)时,负责指挥部的内外协调及各项组织计划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委应急办及县安全播出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副指挥潘瑞波分管该组。

2.技术保障组:组长由技术部负责人郑朝亮担任,组员由魏起劲、黄学国、周谦、李委、程义熹、吴克印、蔡良科、温从楷组成。下设应急小分队,队长由程义熹担任,队员由李委、吴克印、蔡良科、温从楷、徐挺、胡亦聪组成。主要职责为:发生突发事件(故)时,负责集结应急小分队及其派遣;负责对非法插播中的技术和广播电视设备故障的紧急情况实施处置;负责自然灾害后受损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负责指导协调转播台及时开展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故)发生后,对该事件(故)进行评估。副指挥林仲分管该组。

3.节目审编组:组长由中心副主任(副台长)潘瑞波担任,副组长由广播节目部主任周唯一、电视新闻部主任潘太艺、党组成员(综艺活动部)主任苏绿波担任,成员由总编室、广播节目部和电视新闻部采编播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发生突发事件(故)时,具体负责对节目内容实施紧急处置;突发事件(故)发生后,对该事件(故)进行评估。副指挥陈宗禹分管该组。

三、预防预警

(一)技术监测。广播、新闻、节目三大中心应及时、准确掌握播出状态,加强信息收集、风险分析评估和动态监测预测,跟踪有关情况,发现异态,应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具体情况。

(二)信息报送。县传媒中心人员一经发现播出信号有异态,应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接到群众举报或上级通报后应立即指派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并发布处置指令。(自办台播控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短信平台收到的预警信息)

(三)预警发布。当确认广播电视播出发生突发事件(故)后,指挥部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相关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指挥部集结(指挥部设台二楼会议室),按照职责分工展开各项应急处置行动。

四、应急响应

(一)处置原则。突发事件(故)发生后,处置时因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公益,后付费;先新闻综合,后专业频道”的原则,果断采取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尽快恢复节目信号正常播出。

(二)预案启动。由总指挥决定预案的启动。

(三)指挥和协调。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迅速投入指挥、协调有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故)类别和总指挥的指令,指挥部应适时派出现场处置小组,现场协调处置小组由分管副指挥带队,相应的组员随同前往。

(四)应急处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下列各种应急预案(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

(五)响应终止。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并恢复正常的节目信号播出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指挥部汇总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整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综合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奖惩相关人员,部署下一步安全播出工作。

(六)信息发布。对发生重大安全播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故),要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和协调下,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故)发生原因、处置措施、善后处理等相关信息。具体由节目内容组组织实施。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指挥部所有人员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手机及住宅电话应至少有一种方式能联络上,特殊情况无法保证正常联系,应临时指定代理人,并报指挥部。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组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络。指挥部电话:58128890。

(二)交通保障。要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故)后优先用车和及时出车。

六、附则

(一)责任要求。全中心(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播出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故)后,分管领导要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指挥部各组要加强日常督查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按照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平时的各项安全播出工作。情报信息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二)管理和演练。在处置过程中,中心(台)属各部门在安全播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情况复杂、事态严重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以便迅速决策。

参与“法轮功”非法破坏处置的中心属各部门要及时汇报情况,中心安全播出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应急办、县安全播出协调领导小组及上级职能部门反馈,由县委应急办及时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处置情况。

每一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预案演练。在重大活动保障期来临之前,既可按预案组织综合演练,也可组织专项演练。通过演练,交流相关情况,总结实践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视情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平阳县传媒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