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8号),核定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59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9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0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9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0000万元。 此外,省厅专项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额度50000万元,用于偿还2021年度到期债券还本,偿还后,新旧债务相抵,不增加政府债务规模。 二、本批次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省厅发行计划,2021年政府债券分两批发行,本批次分配我县债券资金110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0900万元 结合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缺口和轻重缓急等情况,具体项目拟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新增债券资金拟分配表 单位:万元
依据本次新增债券资金收支情况,我们编制了2021年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9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900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0000万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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