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8号),核定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59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9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0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9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0000万元。

此外,省厅专项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额度50000万元,用于偿还2021年度到期债券还本,偿还后,新旧债务相抵,不增加政府债务规模。

二、本批次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省厅发行计划,2021年政府债券分两批发行,本批次分配我县债券资金110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0900万元

结合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缺口和轻重缓急等情况,具体项目拟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新增债券资金拟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债券类型

金额

1

平阳县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及防疫体系建设项目

专项债券

3400

2

平阳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

专项债券

6700

3

平阳县昆阳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专项债券

1000

4

平阳县生态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专项债券

8000

5

平阳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道路工程

专项债券

48000

6

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及公共卫生大楼建设项目

专项债券

3800

7

平阳县城东新区智慧城市项目

专项债券

30000

小  计:

100900

1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

一般债券

10000

小  计:

10000

合  计:

110900

依据本次新增债券资金收支情况,我们编制了2021年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9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900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0000万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新增债券项目情况表.xls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