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平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的通知


南雁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0年度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批复》(浙财基[2019]2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19]30号)文件精神,现将平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镇。该资金在当年预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中支出。  

你镇要严格按照《平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平财基[2020] 11号)的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另外需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