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雁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0年度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批复》(浙财基[2019]2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19]30号)文件精神,现将平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镇。该资金在当年预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中支出。 你镇要严格按照《平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平财基[2020] 11号)的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另外需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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